拖鞋打死养女恶母坐牢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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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42 南方日报 |
“硬拖鞋打屁股打死养女”追踪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用一双硬拖鞋殴打11岁养女致死的38岁妇女宁侠(本报在9月28日曾作报道),近日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此,作为这起深圳罕见的恶性家庭暴力案件的“主角”,宁侠不仅受到了社会和道德的谴责,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今年2月29日18时许,宁侠认为养女小艳不听话,于是在其暂住处对小艳进行体罚。但倔强的小艳认为自己没有错,不愿听从养母的管教。宁侠便用一双灰色的硬拖鞋猛打小艳的屁股和双手,造成小艳全身多处瘀伤,之后又对小艳罚站两个多小时。 当晚10时许,小艳出现脚麻、口渴、脸色发白等症状。宁侠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慌忙与丈夫一起将小艳送到医院抢救。3月1日凌晨,小艳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艳系身体遭受钝器外力打击致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成年人,宁侠明知用硬物猛击小艳会导致的伤害后果,却放任这种后果发生,造成小艳死亡,属于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主观上并非想打死小艳,主观恶性较小,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12年的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