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妇女卖淫 四人被判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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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12 新华网 |
万柏林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一起组织卖淫犯罪案。“鸡头”程军、崔宏彪管理、控制十多名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处罚金3万元和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以来,我市无业人员程军,在万柏林区渤海湾俱乐部管理、控制多名女子进行卖淫活动。今年1月12日以后,被告人崔宏彪来到渤海湾俱乐部与程军合伙,共同控制宋某、刘某等卖淫女,组织她们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去年至今年2月间,渤海湾俱乐部大堂经理高启也曾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向服务人员传授卖淫技术。 今年2月29日晚,渤海湾俱乐部服务员阎红光在上班时,向308号房间的客人李某、曹某介绍卖淫女宋某、刘某进行嫖宿,欲从中抽头获利。3月1日凌晨,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了卖淫女宋某、刘某和嫖客李某、曹某。宋某、刘某等证实了被告人程军、崔宏彪在渤海湾俱乐部控制其卖淫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军、崔宏彪控制多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高启帮助他人组织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阎红光在卖淫女和嫖客之间进行联络,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法院还分别判处高启、阎红光有期徒刑2年和1年,并分别处以罚金5000元和3000元。(薛保平)网络编辑:要俊德(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