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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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24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10月20日,记者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正安县“4·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六枝特区“6·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已经查明,根据国家和省对处理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有关法规,对正安县县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以及六枝特区区长、煤炭管理局局长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今年我省连续发生两起特大安全事故。4月5日,正安县两辆客车相撞后,一起坠入180多米深的悬崖,造成28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6月9日,六枝特区永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经查,两起事故均为重大责任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严肃法纪,对两起特大安全事故3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永六煤矿矿长徐继江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余28人被行政处分。其中,正安县运管所稽查员何世攀购买客车,利用职务之便,霸道经营,阻挠调查组工作,被开除公职。正安县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干警郑世壮、贺孝高和交警大队车管股股长谢磊,事故后伪造准驾证,逃避责任,被调离交警大队。正安县县长郑明、副县长吕宗明、李广勤及县公安局局长陈参明、副局长刘天明等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六枝特区煤炭管理局局长谭枫被行政记大过,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勾永贵被行政降职。责成六枝特区区长蒋承云向六盘水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 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介绍,对未按规定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年审,运管部门责令其停运。到2006年底不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煤矿,一律关闭。 作者:王桥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