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大道碎尸案凶手被判死刑 与女友发生争执杀人抛尸,法院称其虽认罪但罪无可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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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与卖淫女友发生争执后,竟持斧将女友杀死后分尸抛尸(本报去年9月和今年3月5日曾作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定,案犯黄某为泄私愤杀人,且手段极其残忍,虽认罪但罪无可恕,一审判处黄某死刑。 同居期间女友仍去卖淫 据查,2001年,黄某与重庆来深的卖淫女莫某相识并同居,同居期间,黄某一直不同意莫某再去卖淫,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去年9月25日凌晨1时许,黄、莫二人在黄某工作的办公室喝酒,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在打斗过程中,黄某从办公室复印机下拿出一把斧头,朝莫某颈部猛砍几斧,将莫某当场砍死。之后为了方便将尸体运走,黄某又将尸体拖到洗手间内,用斧头将尸体分成七块,在办公室找出垃圾袋、编织袋及军用棉被,将尸块和斧头包装好,分三次将尸块运下楼,分别丢弃在新洲河内、深南路边和香蜜湖一池塘边。 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此前的庭审中,案犯黄某对自己的杀人动机及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对检察机关的举证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 深圳市中院在判决中认为,黄某为泄私愤将他人杀死,且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还分尸,抛尸,后果极其严重,无任何法定从轻情节,应当处以极刑,虽然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也供认不讳,但罪无可恕,决定判处死刑。 新闻回放 深南大道惊现碎尸 去年9月25日清晨6时50分左右,在深南大道红树林车站附近扫地的清洁工在路边发现一个蛇皮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竟是一具没有手脚、脑袋的女人上半截身体。 深南大道是深圳的标志性主干道,路边碎尸案影响极为恶劣,也引起了深圳警方的高度重视,并被列为深圳市公安局督办限期必破案件。案发当天,福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及香蜜湖派出所抽调精干刑警展开侦查,并向全深圳市社区散发寻人启事。 9月28日,一名群众向民警报告,称有一名重庆籍的女子莫某近几天不见踪影。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莫某体貌特征与死者极其相似。 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莫某没有正当职业,有卖淫的嫌疑,与一名叫“矮仔”的40来岁男子关系密切。“矮仔”姓黄,是一电梯工程公司里打杂守夜的工人。去年9月24日晚上11时左右,莫又到公司找黄某。25日凌晨四五点钟,黄某曾分几次拎着几个口袋下楼,称是废报纸,准备拿出去卖掉。莫某则再也没有露面。 警方立即把黄某带到福田公安分局接受调查。到去年9月28日晚9时,黄某终于承认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杀人碎尸的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