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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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21 新华网 |
呼和浩特市在全市7个旗县区范围内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全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是建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县乡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旗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实行旗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的垂直管理,对较偏远的乡镇实行会计委派。改革试点单位将取消乡镇财政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旗县财政支付中心统一开设“乡财县管乡用资金专户”,并为试点乡镇其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开设四类分账户。对于这些乡镇的各项采购支出,将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旗县财政支付中心按预算审核后,交旗县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旗县财政支付中心直接拨付供应商。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款)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交到旗县财政管理,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目前这一改革已在全市7个旗县区的26个乡镇陆续展开。(文/苏布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