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统计新规下月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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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5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颜海均实习生刘丽美)记者今天获悉,《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将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保监会自成立以来,以主席令形式颁布的第一项保险统计规章。 该《规定》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及依据,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统计职责与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要求,统计信息采集报送及公布的方式、时间、原则,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机构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有关保险统计工作的评比奖励措施和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规定》,中国保监会建立统计责任人制度,要求各保险机构指定一名机构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