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保镖”街头杀死嫖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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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4:17 信息时报 |
时报佛山讯 (广州日报记者陈明通讯员陈笑尘)昨日上午,佛山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因嫖娼引发的命案作出一审宣判:为卖淫女充当幕后保护人,砍死一名嫖娼男子的湖南人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其同伙李某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在事件中挑起事端的卖淫女黄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此,今年3月份在佛山市禅城区引起群众议论的刘某死亡事件真相大白(刘某为佛山市某部门的官员,当时有群众猜测是受到打击报复而死)。 被告人李东供述称,他们一帮湖南道县的老乡在佛山市体育一街一带是做“鸡头”的,每人带一小姐卖淫,并收保护费。他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即无论谁的小姐被客人欺负,大家就一起帮忙打对方。 经查明,2004年3月3日晚9时许,黄少华在佛山市禅城区体育一街25号二楼与被害人刘美泉在嫖娼过程中发生争执,黄少华叫来被告人何艳清与刘理论,何、刘二人继而发生打斗。何艳清指使黄少华叫人帮忙,黄少华即到二楼阳台对下面做暗娼的女老乡喊:“快点叫人上来,这里出事了。”听到黄少华喊话的女老乡即前去叫来被告人李东及“猴子”(绰号)、“冬瓜”(绰号)、张华等人(均另案处理)。他们持水管、啤酒瓶等追打刘美泉至湘南小卖部附近小巷内。李东即折回出租屋拿出砍刀,并将刀扔下给何艳清。何艳清持刀连砍刘右下肢四刀及头面部一刀,随后逃离现场。刘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何艳清及黄少华于次日逃回湖南省永州市,后于同月23日在永州市冷水滩区被抓获归案。 法院还查明,2002年9月17日凌晨,李东伙同蒋志全、小毛(均另案处理)将事主宋某、游某骗到佛山市普澜招待所401房,撕烂床单捆绑事主的手脚,抢去事主现金人民币300元及美晨手机一部。(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