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宣判“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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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4:44 人民网 |
人民网汉城10月21日电记者徐宝康报道:韩国宪法法院今天下午就“新行政首都特别法”是否违反宪法问题进行表决并宣布,“新行政首都迁移特别法违反宪法”。 今年7月12日,韩国部分政治团体和在野党国会议员就去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的“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向宪法法院递交诉讼,认为“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韩国宪法法院就此立案,并进行调查。 宪法法院经过调查于今天下午开庭进行判决。宪法法院9名法官出席了今天的宣判大会。经过投票,8名法官认为,“新行政首都特别法”,侵犯了国民的投票权,因此被判定为“违宪”。 韩国宪法法院的最终裁决,宣告了在新行政首都迁移问题上的“法律论争”。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宪法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后,政府目前推进的新行政首都计划必须立即终止,新行政首都迁移的所有工作将宣布无效。 韩国宪法法院宣布“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宪后,韩国总统府对此判决,感到“震惊”。韩国专家分析认为,宪法法院的判决,是对卢武铉总统和现政府积极推进新行政首都迁移计划的一次致命打击,围绕着宪法法院的判决,韩国政坛将再次掀起新波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