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6家银行下月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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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7:56 人民网 |
新华社澳门10月20日电(记者王红玉房宁)澳门人民币清算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20日宣布,该行将于11月上旬,为首批16家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澳门银行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另有两家参加行将于稍后加入清算系统。 中银澳门分行总经理张鸿义介绍说,11月上旬,该行将向所有参加行提供人民币的存款、兑换、汇款等业务的清算服务。由于银行卡业务的技术要求较为复杂,因此开办此业务的时间将于日后另行公布。 为便利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的经贸活动和人员往来,引导在澳门的人民币有序回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在澳门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今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银澳门分行为澳门人民币业务的清算银行。据介绍,在人民币存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持有澳门合法居留证件的居民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存款可以以人民币现钞或其他货币兑换人民币后存入。清算行付给参加行的利率暂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给予清算行利率的基础上,折扣不小于0.125%计给。 在兑换业务方面,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澳门银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兑澳门元或其他货币、澳门元或其他货币兑人民币的双向兑换。个人帐户的兑换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现钞兑换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此外,参加行还可向澳门指定商户提供人民币兑澳门元的单向兑换服务。 在汇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汇款服务,但须将款项汇入其本人在内地银行的同名帐户,每人每天汇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同时,参加行可为客户将内地银行未提用部分的汇款金额汇回澳门。张鸿义表示,中银澳门分行将严格遵守与中国人民银行签定的协议,不断完善和提升清算行的功能,满足服务、发展和监管的需要。并将与监管部门和参加行密切配合,促进澳门人民币清算业务有效运作和积极健康发展。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