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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给尸体留点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0:56 红网

  10月19日,兰州发生一起三尸案件:一个洗头房的两位坐台女与女老板同时被杀害在洗头房里。10月20日的当地报纸《兰州晨报》刊登了该案的四幅照片。让人看了,心戚戚然。

  其中两幅是当地刑警抬尸的照片,一幅中的坐台女尸体被手脚分开,四人抬出来,头上套了一只塑料袋;另一张也如是,她还露出一大截肚子。周围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的一篇报道,某地发生一起歹徒在公车制造爆炸造成几位乘客死亡事件,某报在刊登这个报道时,也用了这样一张照片:一位警察大汉用手提着少了一只胳膊、已经僵硬的小孩子尸体往前走……

  尸体,警察也许是见多了,因此不足为怪,不等灵车来,也不必用什么遮掩,照拉就是了,特别是身份暧昧的死者(如兰州的坐台女);媒体亦然,死人照片登多了,也无所谓了,无论再血腥,有说服力就行了。这种照片,在西方的媒体,甚至是香港都是看不到的。

  可是,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读者的感受?顾及死者尸体的尊严呢?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一个生命的不正常终止,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些难受,甚至痛心,即使他(她)生前从事让人难以苟同的不道德职业。猫狗暴尸野外,或者受人污辱,还会让人看了不舒服,况且是自己的同类?

  更深层次说,人是有尊严的,尸体也是有尊严的。因为他(她)曾经在这个世间生活过,尸体承载了他(她)生命的信息——高尚的、卑微的、道德的、不耻的、幸运的、不幸的……不管这个信息给活着的人是何种感受,为它留一点尊严是活着的人对他(她)最后的关怀。

  其实,尊重尸体只是举手之劳,给死者盖上一块白布,或者殡仪馆工作人员来殓尸都行;媒体即使拍到了这种有“震撼力”的照片,也不一定非登不可。

  尊重他人,即是尊重自己。请给这个社会多一点人道温情,少一点血腥残忍,这样,我们都会更有爱心。(稿源:红网)(作者:练洪洋)(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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