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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应建恐怖事件防范体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19 新京报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提高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的报告
北京应建恐怖事件防范体系(图)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续伯聪听取报告后发言。

  本报讯“应及早建立突发恐怖事件的防范体系”,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续伯聪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高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证公共安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公共安全报告)后提出审议意见。

  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难度将增加

  从去年SARS疫情到今年的密云踩踏事件,一系列的公共安全事故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2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石定果、沈梦培等220位市人大代表就本市提高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保证公共安全问题提出了12件议案。最后,这些议案合并为一项,交市政府办理。

  副市长陆昊作公共安全报告时称,北京在城市建设和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各种问题,成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源头。北京进入奥运工程全面建设时期后,项目多、任务重、规模大、速度快,不仅会凸现突发公共事件隐患,而且预防难度还将增加。

  市政府着手为应对突发事件立法

  副市长陆昊说,“以往的管理思路已完全不适应当前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已着手筹建全市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并且启动了“北京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专题研究”工作。张家旺委员对此提出,这部分内容应纳入北京市总体规划中。

  公共安全报告还提到,市政府为提高防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已着手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立法工作。年底前,北京市还将新建20多个应急避难场所。

  应及早加强公民防恐意识

  北大幼儿园事件、大安山矿难等新闻事件,为委员审议公共安全报告时频频使用。续伯聪委员称,针对北大幼儿园发生歹徒砍伤幼儿事件,要加强儿童安全防护工作,。另外针对反恐怖行动国际化的趋势,他还提出,应及早加强公民的防恐意识,建立突发恐怖事件的防范体系。

  专家解说

  专家建议为突发事件设专门的调控机构

  危机管理须预防部门利益

  解说专家:付有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曾在荷兰等国家公共危机研究中心工作,并参与国务院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

  本报讯 “北京已有了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目前欠缺的是成立专门机构,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

  昨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付有志说,成立一个可以协调、控制各部门的专门机构,这是北京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付有志说,最近两年,北京出台了涉及市民生活各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应急预案演习。但在这个过程中,重大突发事件也接连发生,而且每起都对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这表明,北京公共安全的实施细节尚需完善。

  付有志说,国外有公共危机管理学科,认为部分突发事件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自然灾害,属“正常范围内”,但政府部门却有能力、有义务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付有志说,最普通的自然突发事件也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财政的资金是否到位、民政的物资是否落实等。

  这就要求各部门必须“齐步走”,而且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来监督和调控,否则部门之间就会打“利益架”,也就根本谈不上“公共安全管理”。

  A08、A10版:统筹:本报记者陈峰张晓枫秦文采写:本报记者郭晓军赖颢宁王姝摄影:本报记者李冬页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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