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花钱“买”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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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2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平安不是商品,何以买得?请看:庐江县委、县政府和庐城镇每年从财政收入中各拿出5万元,组织一支专业治安巡逻队,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为机关、学校、商场和居民看家护院,使当地的盗窃、抢劫等侵财案件下降35.2%。 花钱“买”平安,是对社会治安的财力投资,形成对治安管理的保障。这种“买”不仅有效提高了社会治安的防护能力,减少侵财案件的发生,也缓解了警方的压力。更具意义的是,通过“买”,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引导社会方方面面加大对治安防范的投入。形成一个人人注重治安,家家维护稳定,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好环境。 治安关系到民生民心,关系到社会稳定,也是政府的责任。对安全的投入,就是为民办好事,做实事,解群众之苦,除群众之忧,让群众过上太平安宁的好日子。从这个意义上说,花钱“买”平安就是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就是对群众生活的关心,是得民心、合民意的工程。通过“买”平安,也体现政府的权为民所用,利为群众所谋,把钱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社会治安来自于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防范,少不了资金的保障。政府花钱“买”平安,可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合力,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能力。唯此,社会才能做到长治久安。张君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