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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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2: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记者 周学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10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和居民供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大企业、高等院校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和供暖。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贫困群众的生活情况,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困难群众有足够的口粮、御寒衣被、过冬住处。认真落实城市低保制度,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特殊对象,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落实对低保家庭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优惠政策。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安排工作,要深入灾区,逐户摸清灾民住房、口粮、过冬御寒和治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好重建资金、物资和施工人员,每个灾民每天保证1斤口粮,要有过冬衣被、燃料。各地要加强调度,确保充足的煤炭油料供应,保障冬季供热正常运行。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