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高官处境微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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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3:00 济南时报 |
纪检体制“破局” 2004年4月7日无疑是一个转折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今年要改变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法,将“双重领导”改为“统一管理,直接领导”。 “双重领导”是如何形成的?中纪委政策研究室李永忠认为,这是“苏联模式”的沿袭。即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共同领导,上级纪委主要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同级党委领导“人、财、物”。 显而易见,如此分权的结果,事实上将纪委归到了同级党委名下。“做什么事上级纪委可以安排,怎么做却得听从同级党委的意见。”李永忠认为,领导体制不顺,是纪委重建以来感到的最大问题。 始料未及的变化 或许有一个情况始料未及:在中纪委展开“直属”行动后,首先的阻力并非来自外部,而是被调整人员本身。 十六大前,国家工商总局的9名纪检干部,拉开了改革的帷幕,最早“回归”中纪委。之后,卫生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进入第一批试点。 田红星(化名)是试点单位中的一个工作人员,“坦率地讲,当时听说要试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调到其他部门去。” 尽管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但田红星却感觉不一样了,“完全进入了纪检监察这个封闭的系统,流动困难,个人前途更加摇摆。”他的理由是,统一管理之前还有希望在派驻单位的部门间流动,“但现在你不属人家管,很难接收了。” 中纪委的钟岩还分析了更深层的原因:统一管理之后,其实就变成“中纪委的人”,跟原单位已无关系,一些无形的关系和利益自然也就消失。“而纪检系统除了得罪人,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纪委毕竟是“清水衙门”。 “监督领导”的微妙处境 在试点方案中,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能被设计为“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无疑是个好的想法,这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 微妙的是,统一管理之后,派驻机构和所在单位关系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你不是驻在部门的人,另一方面你又不是中纪委本部的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还要吃人家的饭,拿人家的钱,‘找别人的碴’,地位身份更尴尬了。”田红星分析,这种关系把握难度很大,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平衡。 派驻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是个问题。派驻机构严格来说不是法律主体,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不拥有中纪委、监察部诸多查案的权力。例如发现问题后,不能调档案,不能查银行账,不能询问相关人员,只能把情况报给上级纪委。最终查案的,还是中纪委。 得以改善的是,派驻机构人事任免等不再受制于同级党委,案子也无需先汇报后报告,“独立性增强了”。当然,被监督对象也开始“变招”,“比如文件也不让看了,没有硬性规定所有文件非要交纪检组参阅。如果没有信息渠道,无异于被蒙上了眼睛。” 对于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中纪委无疑正在关注,并收集有关的材料予以分析,专家们分析说,一个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制度本身设计的合理性,更需要许多相关条件配套。 李永忠表示,目前中纪委将派驻机构管理权收回,无论当下效果如何,毕竟理顺了“条条”,跨出了有益的第一步,只待日后完善诸多细节。 “重点还在于对块块的管理上。”李永忠认为,所谓块块,即是对省级纪检部门的管理问题。 短期内无法对省级纪检部门“垂直领导”,中纪委采取的变通之策是派出巡视组,计划在5年内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一至两遍,主要目标是地区党政“一把手”。 尽管对“块”的垂直还尚待时日,但一些省已表示,考虑“效仿”中纪委,将派驻到各厅局的纪检组实行“垂直管理”。 (据《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