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年内完成市县机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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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黄勇)江苏正式推出6大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举措。昨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市县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对市县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搞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苏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已实施完成,市县机构改革有关工作也基本就绪。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动员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市县机构改革进入了组织实施阶段。 蒋定之指出,本次改革进一步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原则是,坚持上下基本对应:市县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基本对应。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有的机构设置不搞一刀切,也不求上下完全对口;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责分工;坚持依法行政: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蒋定之强调,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尽管只涉及少数部门的职能调整和人员安排,但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体制调整,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按照要求调整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机构数额,合理调整调剂人员编制,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要加强机构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严肃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 据了解,全省各市辖区政府的机构改革,将由各市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关于其他方面的机构改革,各市、县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分步实施。其中按规定需要上报审批的,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须经省编办审核、省编委审定,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市机构改革方案上报时间为11月10日前。 市县政府机构六大改革举措具体为: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各市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个别市市直国有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可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但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 2.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 不再单设内贸机构。目前设置内贸机构的地方,按职能整合的要求,将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国资委,同时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将其流通管理职能划入相关机构。 4.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将市、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县(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6.市、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2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