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建设用地急需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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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高档建筑群以及大型体育场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拔地而起,因此对消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但要完成防火灭火工作还要参加各种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1999年1月1日施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建设用地为2400-4500平方米。特勤消防站为4000-5200平方米。此建设标准为1999年颁布施行的,标准型消防站的用地标准已无法满足消防队的使用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建筑规模的发展,消防设备、训练设施也日益更新如:举高消防车、起吊清障车、模拟训练设施等都需占用大量的训练场地。二是根据江苏省消防总队《队伍正规化、业务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消防中队与特勤大队的营房设施及设备配置标准更加完善、具体。三是消防部队承担的业务范围的变化,除完成正常的防火、灭火工作外,还担负着社会上的抢险救灾。四是消防体制的变化。原有的体制是消防科入驻公安分局负责防火监督、火灾调查及队伍管理、中队负责灭火两者分离,不便于火场指挥及管理。2003年上半年,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消防科与中队合并成立消防大队,统一办公、训练,联合灭火作战。因此消防站的占地面积急需扩大,否则将会制约消防工作的发展。 (潘淼)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2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