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水钱该谁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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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09 齐鲁晚报 |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吕春梅)霞侣市的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已经按照水表的度数交了水费,物业却贴出通知要每户分摊十余元钱的水费,否则停水。居民认为多余的水费是施工挖断水管造成的,不应由居民承担。 记者在霞侣市济南卫生材料厂宿舍看到,居民楼前贴着一张通知说,总水表有损耗,7至9月份的水费由居民均摊,不然就给停水。居民贾大爷告诉记者,居民们已将这一季度的水费交上了,物业突然又要加收水费,怎么也说不过去。他说,由于楼前的东关大街修路,施工人员挖断了水管,上一季度总水表也多出不少,后来经过物业协调施工单位将多余的水费交上了。居民认为,这次多出的水费仍是施工挖坏水管造成的,不应该由居民分摊。 记者咨询小白热线了解到,居民反映的漏水的水管不在计费的总水表内,产生的水费应该由房屋的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协调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张贴通知的中环物业,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上一季度多出的水费的确是由施工单位支付的,但这一季度又多出了近700元的水费,她找到施工单位时,对方说已经将损坏的水管修好了,不支付这部分水费。她说,不排除管线跑冒滴漏的情况,所以就决定让居民均摊了。 “上周五铺电缆时水管就被挖断了,这多出来的水费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居民高先生对记者说,当时他还帮着抢修水管了呢。 按照有关规定,即便是供水管道跑冒滴漏产生的损耗也不能转嫁到用户头上,就此以停水为要挟就更不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