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快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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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45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秦绪芳) 市廉租住房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市住宅发展中心提醒,新增的1000多户低保家庭赶快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降低了准入门槛,将申请标准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扩大到6平方米,因此,将新增1000多户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目前,市住宅发展中心已开始受理标准调整后新增低保家庭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可到该中心咨询办理(电话:2681116)。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条件为: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含6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