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赡养 住房纠纷三大烦心事困扰重庆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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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24 新华网 |
昨日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目前,重庆老人的生活面临婚姻尴尬、赡养无序及住房纠纷三大烦忧。 据了解,目前,同居正成为再婚之外,独居老人选择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婚姻态度。大部分老人再婚后,均存在房产归属、财产分配等问题,这往往会引起双方子女的纠纷。为避免争吵尴尬,一些老人选择了同居,生活上相互照应,经济上则互不牵扯,其遗产也由各自子女继承。市老龄委有关人士建议,老年人应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谨慎对待婚姻,双方子女也应尊重父母决定,可事先进行婚前公证,对生活费、遗产等进行明确划分。 在子女赡养方面,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部分年轻人只为父母提供衣食等物质赡养,而忽视了精神交流,使不少老人备感孤独。市老龄委专家认为,应利用社会力量,建立一个对老人的“关爱网络”,发动邻居、居委会干部、志愿者等定期探视老人,及时给予心理慰藉。此外,由于低保政策还未完全延伸至农村,部分农村老人因儿女不愿承担赡养责任而失去生活依靠。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市已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农村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活动,由各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监督其子女的赡养行为。目前,全市农村已普遍推广了这一协议。 房产纠纷也成为家庭矛盾中的一大热点。据介绍,目前,许多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往往在未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给子女;另有部分子女私自将户口迁入老人居住地,私自更改户主,侵占老年人房产。此后,子女一旦“变脸”,老人再想要回房产就很难了。市老龄委专家提醒老年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应慎重,可通过立遗嘱、公证等方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此外,为解决全市老人的住房问题,缓解子女压力,我市将陆续投资5000万元,在各区县(自治县、市)兴建敬老院150所,为8000余名老人提供养老场所。(记者张莎文峰)(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