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原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涉黑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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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00 人民网 |
新华社长春10月21日电原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一案,于20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由于案情重大,且涉及个人隐私,此案为异地不公开审理,同案受审的还有桑粤萍、桑粤东等16名被告人。 据了解,在当天接受法庭讯问的6名被告人中,只有刘鹏举承认部分罪行,包括桑粤春在内的其余5名被告人拒不认罪。 桑粤春在担任长春吉港集团公司领导职务时,公司号称拥有48家下属企业,年纳税3亿元,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但据公安机关调查,真正称得上该公司下属企业的只有6家,而且大多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全公司仅缴纳过400万元税款,却享受各种减缓免税、费和补贴款10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