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属国企“家底不清” 10月份开始清产核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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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08 人民网 | ||||||||
人民网山东视窗10月22日消息记者宋光茂王春玲报道:记者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得知,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省属企业开始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工作于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家底不清”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据了解,本次清产核资的具体要求是:2004年12月31日前,企业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并报省国资委资产清查状况;2005年2月28日前,中介机构完成对企业的专项
按照省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形式,省国资委负责省政府公布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66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其他省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对文教宣传科技出版和劳改劳教类企业,因目前暂不具备政企分开条件,暂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 清产核资的目的,是通过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等,摸清省属企业的家底,真实完整地掌握省属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扎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