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率先完成煤炭资源治理整顿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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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19 新华网 |
记者10月19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日国土资源部认定青海省煤炭矿产地清理整顿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据了解,我省是全国最早完成煤炭资源治理整顿任务的省份。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省国土资源厅迅速向各州(地、市)国土资源局转发了《通知》,重点对已开发利用的大中型煤炭矿产地采矿权设立和分布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多次大规模检查、清查行动,先后下发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5份,取缔和关闭非法采煤点69处。 9月23日,省政府又专门发出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要求统筹规划今后一个时期内煤炭资源市场需求、开发布局和开发规模及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修编《青海省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基础上,编制大型独立矿区的总体规划,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利用提供依据;适度控制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规模,除省政府已经同意进入有关矿区进行前期工作的企业外,木里、江仓和鱼卡地区其余矿区、勘查区暂停“两权出让”和引进新的业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煤炭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新设立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坚决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得随意减缴、缓缴和免缴;除青南地区、边界地区和零星分散的煤矿产地外,新设置采矿权原则上不能低于每年30万吨的生产规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等重点产煤区,达不到生产规模的坚决关闭,坚决杜绝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及非法承包、转让等行为;同时要做好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积极做好煤炭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提高煤炭资源开发技术含量。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 叶文娟 吴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