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拆迁户“狮子大张口”法院判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0:25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顿爱华 实习生林滔通讯员巧选)硚口汉中街一居民将一栋住宅房改做经营旅社,拆迁时,户主却“狮子大张口”——要以门面房互换或以多于评估拆迁费的一倍买断。经相关部门一年多的协商,该住户仍不予配合。今日上午7时,硚口区法院将对这家“拆迁钉子户”依法进行强拆。

  户主邹某系仙桃来汉经营户,1993年在汉中街万兴巷购置了一栋房屋,房产证记载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311.32平方米,未经批准自行改成旅馆经营至今。

  去年,位于汉中街辖区内15.6公顷区域的汉中新区,被市政府纳入旧城改造范围之列。去年8月,市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汉中新区的拆迁许可证,邹的房屋也在拆迁之列。

  经评估,邹家总拆迁费用为71.44万元。邹称自己经营的旅社,应按商业门面房进行评估,并提出在硚口至三阳路一带找一处3层独立房屋调换,或以160万元价格买断。

  去年11月,华通公司向硚口区规划土地分局申请行政裁决,区规土分局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共识。一个月后,市规划局下发了行政裁决书:要求华通公司向邹支付货币补偿71.44万元,或者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为邹安置与原面积相同的住宅,并按市场价补足差额。邹必须在7日内作出选择,否则将依法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拆。

  接到行政裁决书后,邹仍然没有反应。随后,华通公司向硚口区法院提出强拆申请。

  区法院、汉中街、区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多次上门为邹某做调解,但邹拒不接受。今年9月,邹离汉。其后,汉中街再次组织华通公司与他家人进行协商,遭到回绝。9月16日,硚口区法院依法张贴了强拆公告。

  区法院认为,已按程序做到了位,且没有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对邹的无理要求不能迁就。决定对其房屋依法实施强拆。

  今日,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现场对其财产进行清理、登记和公证。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