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警察帮人办假护照偷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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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15:2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李朝涛通讯员何正华)堂堂一个三级警督,竟利用自己担任出入境管理科工作人员的便利,先后为同学办理了14本冒用他人名字的因私出国护照,帮助别人偷渡,并从中收受贿赂88000元。日前,越秀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犯法警察5年有期徒刑,没收所有赃款。 黄智明(以下简称黄)是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级侦查员,警衔为三级警督,但他身为警察,却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帮助同学办理假护照,助人偷渡境外,从中收取贿赂。 据行贿人何志亮交代,有两好友曾让他帮忙为外地人办护照,他想到在出入境做警察的同学黄,在取得黄的同意后,从2002年4月开始到2004年9月,他先是将偷渡人员的照片交给黄,几天后,黄将一个人的户籍材料情况交给他,再由他到外面伪造户口本、身份证后,随后将护照申请表及伪造的户口本、身份证再交给黄办护照,每办一个证他将5000元或7200元不等给黄作为酬劳。东窗事发后,黄立即出逃,2004年3月20日,在贵州省仁怀市被抓获。 越秀区法院审理认为,黄在明明知道申请人员不具备申领护照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违反规定,擅自在单位的档案库里挑选相关资料,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到黄能够自愿认罪、退赃,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最后作出如上判决。(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