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曹三胖”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20:35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10月22日电(记者舒娜谭博文)22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曹志生等3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3人死缓、26人有期徒刑,1人免刑。绰号“曹三胖”的曹志生,是山西省城太原的“黑帮老大”,现年45岁,小学文化程度,无业。1982年9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8年9月又因犯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2003年2月8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执行逮捕。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涉黑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志生于1988年从山西省固庄劳改煤矿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继续作恶,逐步形成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在所实施的犯罪个案中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从1993年至2000年,该组织以非法拘禁、绑架、赌博、敲诈勒索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到案发时拥有资产总价值数百万元。 被告人曹志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亚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告人尚润成犯故意伤害等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至1年,并处相应附加刑;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从2000年12月至今,山西省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38个,破获各类案件3683起,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组织资产和赃款、赃物总价值1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