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备受关注的北京新交法表决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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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20:41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10月22日讯记者赖仁琼报道: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备受各界关注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这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北京新交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新交法”是对“国家交法”的深化和细化,也是市民健言献策、积极参与立法的成功范例。“北京新交法”共8章108条,分别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等作出规定。除对草案修改稿中“机动车负全责”和“骑车带人”等条款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还对与交通事故处理、事故预防与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相关的60多个条款进行了修改。 “北京新交法”第72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人违反交法、交规,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和额度承担赔偿责任;如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不承担责任。此外,成人骑车可带12岁以下的小学生、新购自行车不再上牌照等都是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和市民的生活需求作出的修改规定。 “北京新交法”的修订历时数月,先后以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和召开立法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