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还要搞立法听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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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1:48 京华时报 | ||
作者: 于心欣来源: 新交规在近几个月中一直深为市民关注,并成为街头巷尾大家议论的热门话题,也是众媒体关注的热点。昨天,记者就新交规的听证及表决独家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索连生。索连生告诉记者,新交规的通过是民情、民意、民智的聚集过程,新交规的规定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广泛采纳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兼顾了各方利益。新规聚集民情民意民智 记者:新交规今天获得通过,你怎么看待这次立法? 索连生:本次法规通过几番修改和审议、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并进一步修改等一系列过程,体现了以人为本。应当说,新交规的通过是民情、民意、民智的聚集过程。听证会意义超出法规本身 记者:这个法规从开始起草到最后通过,其间存在很多争议,有些意见甚至直指法规的不公。应当怎么看这些争议? 索连生:新交规立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民众的广泛参与,整个立法过程征求了各阶层市民的意见,这就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因此,立法听证会的意义已经超出了法规本身的意义。民众参与有利法规执行 记者:民众的参与对于立法的推动作用有哪些体现? 索连生:首先,公开征集意见使立法质量得到提高,可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再者,征求市民意见的过程同时也是普法的过程,参与立法使广大市民更加了解这部法规,增加了对这部法规的认同度,有利于法规的执行。明年还搞类似立法听证 记者:以后是否还要进行类似的立法听证会? 索连生:明年肯定还会再搞。但至于听证哪些法规,目前还正在研究中。我们将总结本次听证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然后确定明年的听证内容。本报记者于心欣 新交规诞生记 提交审议 6月28日,北京市政府办公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初审 7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初名《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 8月9日到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征求市民意见。(更名为《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 9月3日,就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了首次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民意。 修改完善 9月29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公布立法听证报告,就争议较大的“机动车负全责”等条款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二次审议 10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进行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