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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将分编审议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7:1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作为中国民法草案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草案提请2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再次审议。这表明,中国民法典草案将以分编方式审议通过。

  民法是调整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基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基本规范。它与刑法、行政法并列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在西方,民法被形象地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

  自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曾几次起草民法典,但最终都没有完成。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处于这种体制之下,要制定民法典,还缺少必要的社会经济基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定民法典的时机日益成熟。根据2001年的统计,全国各级法院当年受理的刑事案件50万件左右,行政诉讼不到10万件,而民事案件大约500万件左右,占各类案件的80%以上。新的形势下,加快制定民法典已成为各方共识。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民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分为九编,即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共1209条。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最多的法律草案。

  由于民法草案内容很多,对草案是统一审议通过还是分编审议、分编通过,在当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作为中国民法草案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则表明中国民法典草案最终采取了分编审议通过的方式。

  另据介绍,民法草案有四编是现成的法律汇编进去的,就是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则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三编列入其中。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内,不能完全排除对民法草案中的总则和人格权法进行再次审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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