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十大污染案一批干部栽跟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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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上得知,被河北省挂牌督办的十件环境违法重点案件有了结果,包括徐水县长、主管副县长在内的一批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撤职等各种处分。 11家违法企业停产 省环保局副局长杨智明在会上说,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徐水县铅酸蓄电池及炼铅企业污染案中,因对污染监管查处不力,给予县长韩占山行政记过处分,副县长汪学卫行政记大过处分,县环保局局长刘更德党内警告并被免职,副局长李宝建等人也受到党内警告或免职处分。11家违法企业全部停产,强制拆除生产设备,暂收了排污许可证等。 一批责任人被处分 在承德县永和水泥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中,有关部门查明企业新建项目属重复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已被立即停产,予以拆除,县政府还全力做好该企业停产后的职工稳定工作,决定帮助筹措300万元解决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和职工解除国有身份经济补偿金391万元,随时化解矛盾。同时,昌黎县刘台庄镇、靖安镇轧钢厂非法建设案、唐山市古冶区三家炼焦厂大气污染案、枣强县大营镇皮毛厂违法生产案、新河县通达机械附件厂等30家加工企业违法生产案、磁县宏鹏公司硫酸厂废水污染案、张家口市长城乳业吉家房奶牛基地水污染案、沧县小王官造纸厂违法生产案、高邑县三家明胶企业水污染案等也受到了相应查处,一批责任人被处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