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外派实习不幸溺亡兰铁技校自称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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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27 兰州晨报 |
10月22日下午3时许,有三女一男爬上兰州铁路技工学校教学楼四楼的阳台欲跳楼,后被几名学生强行拉住,该校领导立即向110报警。讨赔偿遭到拒绝 记者赶到兰州铁路技工学校时,几名欲跳楼者已被110巡警劝解下楼。在该校门口记者见到了几名跳楼者,其中一位女士哭得死去活来。 记者得知,哭泣的女士名叫王小鹃,而旁边的另一女士叫张桂兰。 她们两人分别是该校学生任兴波、李富军的母亲。据两人讲,她们的孩子是在9月中旬被该校老师带到湖南怀化实习的,9月30日,两人在老师没有监护的情况下到河边洗澡时溺水身亡。为此,他们多次找到学校讨要赔偿,但都被学校拒绝。 10月21日上午,两位死亡学生的家长找到校长进行谈判,任兴波的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李富军的家属要求赔偿18万元,兰州铁路技工学校校长则说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他不能答应赔偿。律师:学校没责任 据记者了解,兰州铁路技工学校校长在21日和两位家属谈崩后,提出双方找律师出面协调。 22日,铁路技工学校方由律师出面协调此事。据死者家属讲,学校的律师在协调的过程中说,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任何责任,闻听此言他们当即停止了谈判。学校:赔偿应合理 兰州铁路技工学校学生科张龙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生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学校在此次事件中不承担法律责任,即便要赔偿也应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公正合理的赔偿。 文/图本报记者唐学仁武永明(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