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走鬼”还须“给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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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43 信息时报 |
广州荔湾区周门街两住户,因生活困难当上卖熟食的“走鬼”,虽影响环境屡遭投诉,无奈工作无着只能“我行我素”,近得当地城管帮助找到工作,终于告别长达三年的走鬼“生涯”(本报昨天A08版)。 在广州,这种迫于生计而当上“走鬼”的不在少数,但像他们这样获得帮助的,只是极少部分,要把他们全部安置就业也不实际,因此,治理“走鬼”不能单靠“驱赶+处罚”,还得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 无可否认,有人当“走鬼”是为了售假卖劣和逃避税收,但大部分是因找工困难而又无力承担正常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走鬼”卖的东西许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不少“针头线脑”式的小商品,对市场起到拾遗补缺作用。修鞋子补伞子、买个“筲箕”木梳什么的,没了他们还真的不好寻觅。如果这种认识不错的话,打击假冒伪劣的同时,“给出路”不但有利于民,也是现阶段治理“走鬼”的较好办法。 其实,主管部门尤其是街道和社区,未必就没有认识到这点,街巷里常见的那些固定点档,收取低微的“租金”让生活困难者经营,不少就是他们管理和默许的,以让“走鬼”不再奔走。然而,“卫生大检查”之类的活动一到,他们就得偃旗息鼓、“坚壁清野”,避开“风头”。不仅经营上无法取得合法地位,“名分”上也很尴尬。 因此,让“走鬼”低成本地合法经营,对城市管理、百姓生活、税务征收和扩大就业,都是利大于弊。形式可在街道、社区,有规划地设立跳蚤市场之类的“大地摊”,引导他们进场经营,集中管理。国外不少繁华城市都有跳蚤市场,管理得好也会成为城市特色,广州有名的“大笪地”、老鼠街、玉器街,也是从跳蚤市场式的街边点档逐步发展形成的。 有人担心市场档次不高会影响城市形象,这种看法有失片面。城市商业名片需要大市场、大商厦这样的标志和亮点,但也离不开和谐恬淡的底色,民生就是这底色的最基础部分。民生问题若解决不好,城市形象也难免失色。 贺贝 媒体从业员(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