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安全措施 工头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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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3:5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因没有制订安全措施,造成拆迁厂房坍塌、2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包工头吴喜(化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昨日被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0年11月,吴喜和郑某某(已判刑)合伙承包台江一旧厂房拆迁工程。2000年12月30日,拆迁厂房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福州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作出鉴定: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拆迁时,严重违反规定;间接原因是施工前没有制订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