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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法 领导负连带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4:2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公安局给驾驶员开“学习班”,违规严重的将予以开除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王中波)领导没有负起教育责任的,驾驶员违规违法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接受过教育的驾驶员仍有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直至开除。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的。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安机关形象,保安全、压事故,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局驾驶员“遵纪守法保安全学习教育会”。会上要求,全体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带和安全头盔的使用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和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警务督察;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耍特权。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控制使用警报器,尤其是夜间12点以后一般不使用警报器。驾驶员发生违规违法问题的视情节严肃查处,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予以辞退或开除。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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