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执法环节 江苏率先成立省级环境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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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4:55 新华网 |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经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江苏省近日在全国省级环保机构中率先成立了江苏省环境监察局。这是江苏省进一步强化政府环境监察职能、促进环境监察部门独立行使执法监督职责、减少行政执法环节、提高环境执法权威和力度推出的新举措。 江苏省编委在批准成立江苏省环境监察局的同时,还明确了环境监察局的职责:贯彻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制定全省环境监察的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依法并按规定征收和解缴排污费,检查和指导市、县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全省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参与全省环境执法监察、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全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江苏省是我国较早的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试点单位,经过环境监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两个阶段的建设,已在全省形成了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四级标准化序列的环境监察队伍。(完)(来源:江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