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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5:50 信息时报 |
34323197 各位读者请注意,本周六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肖雄辉(电话:02088191859)将前来本报,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周日法律热线由本报和广州金鹏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任隽(电话:13711638796),接听电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读者李先生:我平时很喜欢到网吧上网,上周末,我又到家附近一网吧,到半夜时,有一伙人冲进来,手持长刀,逐个地对上网的人进行抢劫,因我稍微反抗,不仅钱被抢去,还被砍了几刀。现在,这帮歹徒没有抓到,请问,我能否要求网吧赔偿?而且我认为当时网吧老板没有及时报警,导致抢劫持续约一个小时。 答:由于纠纷是在网吧内发生的,你是一个消费者,与网吧之间构成消费合同。网吧老板有义务保证消费者在消费时的人身安全,网吧老板没有及时报警和采取制止措施,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承担的比例由法官裁判。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