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现大量“毒面粉” 拉网式围剿波及全国 记者调查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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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5:59 信息时报 |
湖北消息 未经合法程序检测并随意公布结果,加上媒体误将国家规定的过氧化苯甲酰标准0.06g/kg写成0.006g/kg,使原本没有问题的豫花牌面粉蒙上了“毒面粉”的阴影。短短数天,一场沸沸扬扬的“毒面粉”事件,迅速从河南、湖北两省波及全国。一家资产总值3.5亿元的民营企业,因此面临破产倒闭。 近日,湖北有关媒体报道“毒面粉”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然而记者奔赴事发地采访,发现这是一起由随意检测、媒体误报引发的风波,更折射出中国市场的信用危机。 “毒面粉”突现湖北各地 10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某报以《拉网式围剿有毒特精粉》的醒目标题,刊载了“豫花”牌面粉惨遭“围剿”的报道。文中说:“10月1日,知情者向工商部门举报;4日,这名知情者干脆花110元钱,买了两袋‘豫花’牌特精粉,然后花170元检测费委托卫生部门检测。” 同日,湖北一份很有影响的报纸以《大批“毒面粉”流入黄石》为题,报道“豫花”牌“毒面粉”流入市场、工商部门全面清查的情况。报道称:“知情者于10月3日向黄石工商部门举报,约200吨有毒面粉流入黄石市场。黄石市疾控中心抽检化验,昨日作出检测报告表明,这种面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每公斤含0.089克,而国家标准含量每公斤不能超过0.006克,超标14倍。” 此后,众多媒体纷纷跟进,对“毒面粉”进行报道。一场大规模的“豫花”面粉围剿行动很快在荆楚各地全面展开。该品牌面粉在黄石、武汉、赤壁等地市的销售门店被查封,已售出的面粉被勒令追回。特别是在黄石,市民不但拒绝“豫花”面粉,而且对所有产自河南的面粉都避之不及。 商家冲突引发祸端? 在此次风波中,那位始作俑者——幕后的“知情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为什么要自己花钱对“豫花”面粉进行检测?记者联系到了位于黄石市城区公安路的一家粮油批发店,店主易永贵是“豫花”面粉的经销商,他向记者披露了这位叫王珍洪的“知情者”。 据易永贵介绍,在销售“豫花”面粉前,他曾和王珍洪合伙经营一家面粉店,后发生纠纷,王另起炉灶,先后经营过多个面粉品牌,但生意一直不太好。“毒面粉”事件发生后,易永贵偶然从当地“3·15”办公室得知,从10月1日起,王珍洪以实名不断向当地“3·15”办公室和工商所举报:易永贵在销售“有毒面粉”。同时,王珍洪还打电话到易的客户那里,称“豫花”面粉“有毒”。 10月3日,黄石市工商局西塞山分局在易永贵店里抽取了2包“豫花”特精粉作为抽样检测样本。10月4日,当地卫生监督所又在易店里抽取了1包“豫花”特精粉。10月8日,卫生监督所送检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结果出来。 据记者了解,这份检验报告封面既无公章,又无CAL质量检测资格章,最后的检测专用章加盖的竟是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专用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 媒体炒作推波助澜 该中心的检验结果显示,“豫花”牌特精粉过氧化苯甲酰含量为0.089克/公斤,超出国家规定的0.06克/公斤标准。而当地工商局正是依据这份“不合法”的检验结果接受的媒体采访。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那家在湖北很有影响的报纸竟把国家标准0.06克/公斤报道成0.006克/公斤,进而在与0.089克/公斤的比较中,认定“豫花”特精粉增白剂含量超标14倍。在意识到这次明显的错误后,10月11日,这家媒体又以《黄石彻查“豫花”面粉》为题,将10日报道的“超标14倍”改为“实际超出国家标准0.4倍”,并作出“系不合格产品”的结论。 事件发生后,武汉市江岸大智工商所于10月10日委托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就“豫花”特精粉进行检测,12日,检测结果显示:“豫花”特精粉增白剂含量为0.06克/公斤,并未超过国家标准。 中国商业联合会秘书长孔庆泰认为,短短数天,“毒面粉”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的炒作,“相关媒体无疑充当了不正当竞争者的工具”。 质检资质、程序皆不合法 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李保国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进行检验和抽查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认可资格,对检测范围也有相关规定。抽查完后,国家规定受检产品的单位有15天的复议期。一是被抽查的产品可能会被假冒,二是即使产品属实,不经确认也不能公布。 “过去是谁抽样谁检测,现在是抽样的不能检测,检测的不能抽样,也不能擅自公布检测结果。要由中心主任签字,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经过研究确定后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李保国认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先不是法定的粮食品质检验机构;卫生监督所送检的样品检验后,又未经与当事人核对,未向法定权威部门汇报,就擅自将结果发布。而媒体报道又将检测标准弄错,没经与企业核对就直接发布结果,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人民日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