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请拿出站得住脚的理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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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00:36 红网 |
南京市总工会曾6次上门到沃尔玛(南京)购物广场劝说沃尔玛建立工会,但最终还是未果。有内部人士透露,沃尔玛不建工会的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在中国也不例外。(《成都商报》10月21日)而据了解,沃尔玛中国分公司约有1.9万名中国员工,在深圳、大连、昆明、北京、厦门、福州等18个城市建立了37家商店,均未建立工会组织。据反映,深圳、大连、昆明等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曾分别与沃尔玛进行接触,但各地沃尔玛均摆出不合作态度,抵制组建工会。 作为世界级的巨无霸企业,为何不愿或者说害怕建立工会组织呢?在这里不作忘加猜测和评论。但作为世界级的巨无霸企业,既然拒绝建立工会组织,那就应该拿出与你地位、实力相称,站得住脚的理由来。摆出不合作态度,抵制组建工会,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而且给人以店大压人的感觉,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 工会组织当然是劳动者的组织。按照工会法建立起来的工会,自然要维护员工们的合法权益,要为员工们说话,使员工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利益得到保障。可沃尔玛也应该明白,工会组织并非企业的对立面和麻烦制造者,外资企业建立工会更有利于协调好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有利于企业内部稳定和长久发展。“公司所有管理渠道畅通、职工福利能按时发放、民主管理健全”都代替不了工会组织的作用和成为拒绝建立的理由。2002年颁发的《工会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拒绝建立工会组织,那就请你拿出站得住脚的理由来!“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是何理由? 沃尔玛进入中国开店已经多年了。有消息称,在过去的四年,沃尔玛屡屡拒绝在中国组建工会,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圈定为“重点攻坚对象”,但至今依然持抵制的态度。而与此同时,沃尔玛因为类似的问题,遭到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连续28次投诉。(2003-9-26人民网《沃尔玛中国“工会危机”》)如此看来,“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的沃尔玛“牛气”并非空穴来风,但不知要“顽固”到何时!(稿源:红网)(作者:金卯刀)(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