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写进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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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1:22 兰州晨报 |
个案罕见被编入《广州年鉴》孙志刚案写进历史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年鉴》2004年刊于近日正式出版。广州市抗击非典、孙志刚案等重大事件都列入其中。 广州年鉴社前社长梅国璋认为,所谓“以史为鉴”,是否写入“大事记”,要看该事件在广州地区的影响程度、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和参考价值。像“孙志刚案”这样一个个体的案件编入《广州年鉴》中,还是比较罕见的。 《广州年鉴》2004年刊载录的广州地区2003年大事记中,对“孙志刚案”是这么描述的:(6月9日)“武汉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在《广州年鉴》“今日广州”图片专辑中,有一页“实施城市救助管理新办法”的彩页,总说明为: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案”作出终审判决。是年,国家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遣送办法”,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孙志刚事件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18日,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 20日凌晨,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孙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