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是“特权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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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1:3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郭松民 看了广西专门为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举办运动会,并且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届的报道,顿时拍案不已:一些领导干部先富起来倒也罢了,还要先“健康”起来。真是天下好事全都要占全。是可忍,孰不可忍? 为什么要专门举办领导干部运动会?举办者的理由是“许多领导干部身体素质差,迫切需要加强体育锻炼”。这真是笑话。工人身体就好?农民就不需要体育锻炼?教师职员就不需要一个健康的体魄?何以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到如此贴心周到的服务,而其他人就不能呢?至于说到“以领导干部带头健身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就更属天方夜谭了。到全民中去健身岂不是能够更好地“推动”全民?挤占了本该供全民享受的有限体育资源,关起门来自娱自爽,反倒有利于全民健身?这类说辞未免也太藐视全民的智慧了! 运动会的举办者对“滥用了纳税人的钱”的批评颇不以为然,认为偏激。其实纳税人之所以纳税给政府,就是为了购买无力操办的公共产品,比如治安、教育、交通等等。不错,领导干部的确从事了公共服务工作,但纳税人已经通过工资、福利等给他们付过报酬了,有什么理由还要从中再挖一大块来“运动”呢?一届运动会花70万,三届运动会就是210万,可以办10余所希望小学。广西没有失学儿童、没有下岗工人、没有贫困大学生了吗?用这些钱给农村的孩子们买几个足球,难道不更有利于他们挂在嘴边上的“全民”吗? 这次运动会,参加者的级别到了县(处)级还不行,还必须是“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和企业单位的县(处)级干部不允许参赛”。如此等级森严,特权色彩一目了然。什么是特权?特权就是使利益长期向相对固定的某个人或群体集中。享有特权的人,可以在享有他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所附带的合法权利之外,还享有其他不合法的权利。一些地方的许多官员享有特权,这原本不是什么秘密,但总归还不是那么理直气壮,还要遮遮掩掩。但举办“领导干部运动会”却把特权公开化、合法化、固定化了。等于是公开向社会宣布:我们和你们不同,我们是特权公民! 能够享受到特权是很快乐的,报道中不是说“各代表队均皆大欢喜”吗?的确,花别人的钱,自己玩得开心,怎么能不“皆大欢喜”呢!但过分陶醉在特权带来的快乐中,是会脱离群众的。脱离群众的后果是什么,我也就不在这里故作危言了。前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曾经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他的话我们应该仔细品味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