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基金不能当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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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4:22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朱烁)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发文,规定见义勇为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津贴补助等奖励见义勇为者之外的用途。 市财政局明确了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的5项用途:1.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表彰和奖励;2.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等费用;3.支付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4.事业单位及无工作见义勇为人员的伤残补助金;5.见义勇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对见义勇为人员走访、慰问等支出。 同时,市财政局重申,见义勇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职工个人福利,不得以各种形式发放职工津贴补助,不得拨付下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