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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制度将作大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4:22 北京晨报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警察自由裁量幅度减少据新华社电10月22日,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施行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了较大修改。它的最终通过,将使中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更加完备,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

  严禁刑讯逼供粗暴取证

  细读长达113条的法律草案文本,就会发现,草案在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的同时,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进一步规范警察权力的行使。这无疑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引人注目的亮点。

  限制警察滥用职权,防止警察以权谋私,是该草案的一个着力点。为此,草案坚持了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设置了严格的处罚程序,并针对警察查处治安案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此外,草案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予采信,避免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警察自由裁量幅度减少

  在执法程序上,草案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讯问查证超过12小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无法通知或者有碍调查的,应当告知同级人民检察院。而现行条例就没有这样的规定。专家认为,这一条款使警察的执法行为能够受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草案还注意从源头上减少警察执法时的自由裁量幅度。比如,草案将条例规定的大多数情况下拘留处罚为1日以上15日以下,细分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档次,避免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确保警察妥善处理自由裁量权。

  行政拘留禁超30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据专家介绍,草案维护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的规定。但现行条例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行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时,没有规定上限。草案针对这种情况,对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设定了上限,即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无正式收据可拒交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诉讼期间,有符合规定的担保人的,或者按每1日行政拘留交纳5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收到申请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七种情形从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有七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拒绝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在紧急状态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而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规定,有四种情形会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屡犯不改的。

  治安处罚种类增三种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现行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处罚种类之外,新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限期出境等三种处罚,使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增加到六种。

  五大原因催生草案

  1986年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于次年1月1日起施行。但专家表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对条例进行修订。据参与这部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介绍,具体说来,有五个方面的原因催生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分别是:现行条例调整范围过窄;处罚种类偏少;处罚幅度偏小;处罚程序过于简单;与其他法律不协调。

  有鉴于此,1997年有关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立法工作再次启动。今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法律草案,并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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