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中介骗钱财何以逍遥法外(监督与思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6: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记者 何小燕 今年9月初,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一名女干部非法从事出国劳务中介活动,骗取他人钱财,致使30多人上当,涉案金额近40万元。然而,此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假劳务输出 真骗人钱财 ———据知情者透露,至今已有40多人到董维芬的公司办理出国劳务手续”,累计收取人民币39.8万元。她将这笔钱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 这名女干部叫董维芬,是海林林业地区司法局“两劳两放工作站”工作人员。2003年11月,她在没有任何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租用海林林业局所属“威虎山宾馆”的两间房,以所谓的“海林林区司法局劳动服务公司”名义,办理出国劳务业务。2004年5月12日,董维芬在海林市工商局注册“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此后便堂而皇之地用“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办理出国业务。为了增加可信度,她在墙上挂了一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4月10日颁发给“黑龙江人发人才合作有限公司”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对外办理业务时,她穿上司法制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林业局司法局的干部,“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司法局下属公司,每年向司法局上缴5万元。 2003年12月,海林市新安朝鲜民族镇新安村农民卢德君听说董维芬的公司神通广大,借款为儿子交了3500元报名费,委托董办理儿子出国手续。今年1月,董维芬以办护照、健康证为由,又索要了1000元。3月,董让卢再交3000元办签证,同时存入银行2.8万元。为了儿子能出国,他照办了。三个月过去,董没有兑现当初四五月份出国的诺言。卢德君想起董曾说过:如果办不成出国手续,所交费用全部退还。他决定要回这笔钱。新安村距海林市50多公里,他跑了无数次,路费、电话费花了几百元,但董以各种理由推托,就是不还钱。 新安镇再兴村村民朱建国受出国搞建筑挣钱的诱惑,于2003年12月25日交了5000元报名费。为了保险起见,他让董维芬写下“如四月份走不了,如数退还此款”的保证。今年5月底,他发现没有一个人被派出国,就要求董退钱。董将退钱的日期一天天地往后推,同时一次又一次地继续骗他。8月下旬,董打电话让他去沈阳面试,问到具体地点,董便挂断了电话。9月初,董又让他去牡丹江市体检、面试。朱建国明白了,这些都是董为了拖延还款日期而编造的谎言。 据知情者透露,至今已有40多人到董维芬的公司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其中30多人付了款,少则3000元,最多的5.1万元,累计收取人民币39.8万元,除2.5万元、2.8万元两个存折外,全部是现金。她将这笔钱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 玩移花接木 造合法假象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黑龙江省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名单中既没有“哈尔滨瑞潮出入境咨询公司”,也没有“黑龙江省瑞潮出入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在海林市新华路119号威虎山宾馆,记者没有找到“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只看到一块“哈尔滨瑞潮出入境咨询公司海林分公司”、“出国留学劳务输出”的牌匾。宾馆内212房门上挂的牌子为“海林嘉信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室”、213房则是“瑞潮出入境咨询公司办公室”。 据了解,董维芬最早借以开展劳务输出业务的“海林林区司法局劳动服务公司”,已于1997年5月15日被海林林业局以文件的形式撤销。1999年7月2日,“海林林区司法局劳动服务公司”在海林市工商局变更为“海林嘉信物资经销处”,2001年11月23日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这两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与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没有关系。董维芬注册的“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地点在海林市新华路119号,经营范围不是出国劳务中介,而是“北药种植销售,奶牛、肉牛繁育,百货、五金交电、建材销售。” 无论是黑龙江省工商局、哈尔滨市工商局,还是海林市工商局,都没有“哈尔滨瑞潮出入境咨询公司”的档案。省工商局的电脑中有一个“黑龙江省瑞潮出入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档案,这个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已经两年没有参加年检。记者找到该公司注册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7楼,发现竟是一间经销男士内衣的平房,注册的电话号码则是空号。 记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黑龙江省获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名单中,发现既没有“哈尔滨瑞潮出入境咨询公司”,也没有“黑龙江省瑞潮出入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人发人才合作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海林嘉信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董维芬也不存在任何委托关系。许可证复印件左上方写的“联系各国劳务项目专用。2004.2.17”这几个字原件是没有的。人发人才合作有限公司除办理英国的出国劳务服务,没有其他国家。他们从未委托过任何一家公司从事中介业务,而且至今也未办成一笔出国业务。他们奇怪的是自己公司的许可证复印件怎么会到董维芬的手里? 举报难查处 背后有靠山 ———董维芬的丈夫是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儿媳是海林林业地区法院的文书,自己又是海林林业地区司法局“两劳两放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到发稿时,尚无董兑现还款计划的消息 董维芬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骗取群众钱财,而当地有关部门却视而不见呢? 据了解,董的丈夫是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儿媳是海林林业地区法院的文书,自己又是海林林业地区司法局“两劳两放工作站”(20多年只有她一人)的工作人员。董依仗这种特殊的关系,有恃无恐。 今年9月3日,受骗者到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主管副局长听完情况后,记下了受骗者的姓名、电话,然后给上级单位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的领导打电话:局长夫人的案子我们不好处理,还是你们指定办案人吧。第二天一早,局长亲自出马,找付款5.1万元的一受骗者做了工作,阻止他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 9月22日上午,农民卢德君、朱建国去找董维芬催还欠款,记者一同前往暗访。威虎山宾馆二楼的两间房屋门窗紧闭,多方打听才知道公司已经搬到海林市万米楼小区5单元112号。一直等到下午5时,才在海林市林海路76号二楼一间屋子里见到董维芬。见面后她厉声说:“就是你们把我害苦了,你们去告我,检察院、公安局封了我的账。要钱,现在没有,要等到我去筹款才能陆续还给你们。”她指着卢德君愠怒道:“我都不想还给你钱。在告发我的人中你的名字排在第一,把我整得好没面子。”在我们再三要求下,董维芬极不情愿地写了一个“还款计划”,答应在10月12日返还欠款。但这也是一纸空文。她再次申明:我是国家干部,还会欺骗你们吗?到发稿时,尚没得到董维芬兑现还款计划的消息。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25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