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3元赌债开水烫伤女牌友 行凶者被判入狱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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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8:5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张荣波)番禺一女子索1.3元赌债不成,抓起开水壶用沸水泼伤女牌友,不但要赔两千余元医疗费,还要蹲8个月监狱。 据了解,邓某(女)与被害人刘某(女)是牌友,案发前刘某因打牌欠下邓某1.3元钱未还。今年5月14日晚10时许,邓某来到刘某所经营的店铺,要了一包瓜子,提出用瓜子抵偿刘某所欠的1.3元钱,遭到刘某拒绝。双方随即发生激烈口角,一阵争执后进而动手厮打,后被两人丈夫劝开。邓某余怒未消,抓起门口煤灶上煮开水的水壶向刘某扔去,正中刘某的右腿,壶内的沸水造成刘某右腿烫伤。 经番禺区公安分局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证实刘某右大腿内侧和右小腿深二度烫伤总面积已超过体表中面积的2%,为轻伤。番禺区检察院认为邓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向番禺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判处邓某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邓某须赔偿刘某医疗费等总计23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