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违规处理新规:14种行为将被视为作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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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20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10月24日电记者安洋报道:今日从山西省招考中心获悉,今年山西省自考将实行新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其中考生的14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作弊考生除了被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停考1至3年的重罚。 这些作弊行为是: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