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撑腰”故意撞车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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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39 法制晚报 |
新华社上海10月23日电 最近,上海出现一些人故意往慢速行驶车辆上撞的蹊跷事,被“撞”者借此向驾驶员勒索钱财。 上海某建筑研究院陈先生早晨开车上班时,以时速5公里的慢速驶向单位大门。突然,一名女子将他喝停,车后另一女子则捂着左手哀叫不止。两名女子称,车辆反光镜撞到其中一女子的左手了,要陈先生送“受伤”女子去医院,要么就赔钱。两人振振有辞地搬出了新交通法:“是你的机动车撞了我,就算我们乱穿马路不对,你也要赔钱。”就在陈先生束手无策时,附近一居民认出了两人:“我前几天就看见过你,也是撞人家车后要钱。”陈先生立刻拨通110报警,两女子见势不妙,想借机逃跑,但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受伤”女子徐某很快交代了实情:几天前,她认识了花某,花某传授她一个“致富”办法,即假意撞向行驶中的车辆,恰到好处地受点小伤,即便是自己的责任,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驾驶员也要赔钱。此后,花某多次“演示”给徐某,但未料徐某第一次出手就栽了。 近期,上海不少“的哥”也遇到莫名其妙的“撞车”事件,不少驾驶员为息事宁人,往往支付一两百元赔偿费了事。 警方认为,一些人利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某些规定,故意制造行人违章导致机动车撞人事故,进而诈取钱财,已形成一种新的作案手法。警方提醒,驾驶员遇到可疑交通事故切不可轻易私了,应留下目击证人后立即报警。 作者:杨金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