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建设与交通局预防职务犯罪有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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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吴俊琦贾仕红)在日前举行的育才路绿化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单位江北区建设与交通局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的前法人代表有行贿行为,立即根据规定取消了这家单位的投标资格。这是江北区建设与交通局与江北区检察院联合预防职务犯罪一个积极措施。 交通、检察院两家单位通过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有效规范建筑市场。他们成立工作联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系统内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提出预防对策。同时,两家单位针对交通项目工作特点,建立惩防机制。检察院与建设交通局通力合作,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课题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推动业主、施工及监理单位健全自我防范机制,实现查办和预防的有机结合,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实行同步跟踪。 行贿档案管理是他们预防职务犯罪的又一“杀手锏”。建设与交通局将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工程招标的运作程序。在工程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过程中,可以向检察院查询有关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或个人有无犯罪记录,检察院按查询要求在3日内提供准确的书面结果,一旦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将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告知相关情况。(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