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止土地浪费 商品住宅绿地不得超过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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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1: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管理,禁止一切奢靡浪费土地的行为。 现代金报消息,浙江省政府规定,该省要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绿地控制指标作适度下调,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用地不得超过30%。 浙江省政府对开发区内大搞“衣食住行”作出了否定:对企业等用地单位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要严格控制,一般应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其中在开发区(园区)内的不得超过7%。同时,禁止在开发区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浙江省政府特别强调,对旧城改造、旧村改造中的安置用房建设,要鼓励、支持集中建造多层、高层公寓,禁止建造别墅和低容积率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