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法”官要比“清”官好(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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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5:05 人民网 | ||||||||
看完这个消息,不由得笔者要俗套地说声:我为浙江省的这个做法叫好! 长久以来,有一个人、一句话在中国人的政治思维里长久萦绕,这个人就是“黑脸”包公,他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日月明镜;这句话就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它是矢志报国的官员们的终身信条 无疑,这个人、这句话曾给经历过无数历史阴暗、遭受过无数冤屈的中国人带来过雨后天晴和沉冤得雪,但也给中国人心头添了个抹不去的“清官情结”,这个情结使得中国几千年“家国同构”的政治伦理架构更加人性化,因此保证了这个架构润滑而稳固得几乎牢不可破。然而无情的是,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清官或许能解切肤之痛,却永远无法根植彻骨疾患;“清官情结”给人民带来过希望和光明,但从未给人民带来过前途! “清官情结”的致命弱点就是,它将人们织结入一个“人治”社会的丝网,而这丝网倒置了自然权力的结构:本应掌握权力的人民被赤身裹入网中,而一些窃夺权力的少数人手牵网绳。他们紧一紧手,人民赤裸的骨肉就会被勒得痛苦不堪;他们松一松手,人民或许能够减轻些痛苦,但终究放不开手脚。就是这样,习惯于“知足常乐”的中国老百姓们还是要称后者为“清官”,并且希望“清官”更多一些。 可是“清官”越多,那张勒人的丝网经受考验的次数就越少,使用寿命就越长,这就是“清官情结”的至深危害了。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宗旨首先就是要解放人民,就是要剪碎束缚人民手脚的无形丝网! 然而历史的余毒影响广泛,基础深厚,一时难以根除。“清官情结”仍然不时闪现于百姓和政府官员们的行动中:老百姓受了冤屈不首先求助于法律帮助,而是热衷于上访,将沟通民情民意的信访辅助渠道变成了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主渠道;而在媒体视线殷殷切切的关注下,在老百姓可怜兮兮的哀求下,一些官员们勇于表态,拍胸脯打官司,甚至不惜以情干法,更加激发了群众的“清官”梦想。这里面虽然有法律成本过高,情非得已等种种因素存在,但“清官情结”本质上是对法制的破坏,是对现代文明政治伦理价值观的挑战。 因此,在今天,人民民主的权力已经写入了宪法,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提高到了加强执政能力的高度的时候,权力的架构已经放正,有必要对“清官情结”进行彻底的正本清源。所以,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最近做出的这个举动的意义,不在于什么由“群众上访”到“领导下访”的形式变革,更重要的是,此举是对千百年来“清官情结”、人治社会政治伦理的冲击:在法制社会,行政权力、官员话语要退居到法律之后,让法律说话,一个“法”官胜过百个“清官”! 当我们的生活纳入正常的法制渠道的时候,当人民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成本高昂的时候,当人民表达民意的渠道畅通无阻的时候,群众们不会上访,领导们也不需要下访。但路要一步步走,就先从走出“清官情结”,走来一个“法”官榜样开始吧,所以我要再次为中共浙江省的这个做法叫好!2004年10月25日1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