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买家具也要索取“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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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9:12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10月25日电(记者俞丽虹)就像买药、买家电一样,消费者购买家具时也应该索取、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发布消费提示称,如果商家出售家具时不提供说明书,消费者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家具出售时应配备相应的“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家具的品牌、型号、材料和涂料实际所含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以及安装、使用、保养、安全警告、售后服务措施等。此外,说明书还要如实说明家具所用的材质、规格、使用性能等。 不久前,上海市消保委与相关部门在申城流通领域随机抽查了80件家具样品,结果有近一半的产品存在各种质量问题。譬如,国家规定木制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必须控制在每立方米1.5毫克以内,但有25件家具样品的甲醛释放量超过规定值,占抽样总数的31.25%。其中,一件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高达每立方米11.8毫克,是国家标准的7.7倍。 家具市场问题颇多,可商家、消费者对与家具质量密切相关的“说明书”却知之甚少。一些商家将家具说明书混同于普通的产品目录或样品介绍;有的销售人员则索性表示,不知道“卖家具也要配说明书”;而不少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家具时,过于依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 上海市消保委的消费指导专家表示,购买家具索取说明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效保护。同时,厂家针对家具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和使用要点配备说明书,对消费者进行适当提醒,能够避免在售后服务中出现质量责任纠纷。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销售家具时不提供说明书,或者出具与实际不相符的家具说明书,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市场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