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提前供热 主要房间平均温度不低于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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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20:14 人民网 |
新华网长春10月25日电(记者张颖、王猛)25日零时,吉林省长春市各供热单位开始开栓供热,开栓率达到80%,市民家庭主要房间的平均温度不低于18℃。 据了解,按《长春市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规定,供热开栓时间为11月1日,随着气温大幅度下降,长春市政府采纳市民的意见,在供热形势紧张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提前到10月25日全面开栓供热,并保证在采暖期内,居民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的供热平均温度不低于18℃。 为保证25日准时开栓,长春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支付了职工的采暖费,各供热单位早在7天前就开始温炉调压,对市区热网进行冷态循环的调节。 据长春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郑海义介绍,长春市有2544座小锅炉,供热面积占全市的30%,设备老化,很多正在逐步维修,部分供热企业因资金、工程问题将延期开栓。首日开栓,长春市大部分居民家庭都已开始供暖,开栓率达到80%。郑海义还强调,供暖期内对于室温低于16℃的用户将退取暖费,其中13℃(含13℃)至16℃(不含16℃)的,退还日平均取暖费的30%;10℃(含10℃)至13℃(不含13℃)的,退还日平均取暖费的50%,10℃(不含10℃)以下的,按日均取暖费全额退还。 |